宋朝时经济非常繁荣,那当时有没有夜市呢?
古代大多数朝代采取“宵禁”制度,具体内容就是夜晚禁止市民出门瞎逛,一是怕有盗贼流窜,二是觉得管理不便。
尤其是在唐朝,太阳一落山,鼓楼就敲响“闭门鼓”(暮鼓),六百下闭门鼓敲完,大街上就不许走人走车了,一旦被抓到就是“犯夜”,就要笞打五十下。除非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,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私事,被抓到才不会受罚。
没有要事但想要夜行?那就只能等每天早上五更三点敲响的四百下“开门鼓”。夜晚宵禁时期,各坊之间用围栏围起,城管金吾巡夜。除了上元节这样的节日允许人们晚上外出游玩,其他时候聚众唠嗑都是不行的。
人民夜生活难这一问题,直到宋朝才得到彻底解决。宋太祖赵匡胤采用了坊市合一的城市规划,并取消了宵禁制度,大大的解放了当时老百姓的活动范围和时间。
以前因为有坊墙,商店都被圈在“东市”、“西市”里,只有大官府邸才能临街开门,所以那时候的大街上,是听不到叫卖声的。
既然没了坊墙,各家商店就开始想办法临街开店,沿街叫卖。官府并不禁绝。到了宋仁宗景佑年间允许直接临街开店,商人只要肯纳税,在哪里开店都行。
这样,才有了《清明上河图》里的热闹场景:不再有固定的“市”,街旁、桥头、巷内,都可以经商和交易,街道两旁也是店铺林立,有的店铺还打起了灯箱广告牌。
商铺多
没有了宵禁,夜市、早市接踵而至,小商品多,小吃更多,各色面食和糕点,沿着大街一路逛过去,可以一路走一路吃。
不想出去吃饭?也有送外卖的,酒店伙计可以直接将酒菜送上门。事实上,宋朝的城市居民不怎么在家自己做饭,要么下馆子要么叫外卖。
不过,与唐朝长安的宽阔街道相比,开封的街道却窄了很多。本来按规定,主要街道宽三十米,但街道两边的店铺为了招徕顾客,经常占道经营,修建各种违章建筑。
不过官府还是“度地居民”的原则,关系到基本民生还是不会去强行拆除。不好拆,那就直接收税,直接找那些店铺征收“侵街房廊钱”。就这样,街道越来越窄,连皇帝出行都只好减少随行人员。
在宋朝,商店似乎是有特权的。占道经营不说,它们还可以采用以往宫室才允许的规制建造。景祐三年朝廷下诏:“天下士庶之家,凡屋宇非邸店、楼阁临街市之处,毋得为四铺作、闹斗八”。这样,皇家的威严更是没有了。
在宋朝,皇帝不是皇帝,是“官家”,每逢节庆,官家就要与民同乐——要么登上宣德楼,要么前往金明池。官员也散居民间,那些住在外城的官员们,进城上朝也要早起,他们和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市井小民一起早早在城外等候,等着城门开启。
眼前这座城市,从外表上看,其实不像是一座宏伟的都城,而是一个乱糟糟的集市。但是,它适宜市井生活。
北宋汴梁,“夜市直至三更尽,才五更又复开张,耍闹去处,通宵不绝”;“冬月虽大风雪阴雨,亦有夜市”。宋人笔记《铁围山丛谈》记录的一个细节,可印证汴梁夜市的繁荣:“天下苦蚊蚋,都城独马行街无蚊蚋。马行街者,京师夜市酒楼极繁盛处也。蚊蚋恶油,而马行人物嘈杂,灯光照天,每至四更鼓罢,故永绝蚊蚋。”彻夜燃烧的烛油,熏得整条街巷连蚊子都不见一只。
南宋的临安同样夜生活丰富,“杭城大街买卖,昼夜不绝,夜交三四鼓,游人始稀;五鼓钟鸣,卖早市者又开店矣”;早市从凌晨五更(三四点钟)开始,持续到深夜,“夜市除大内前外,诸处亦然,唯中瓦前最胜,扑卖奇巧器皿百色物件,与日间无异。其余坊巷市井,买卖关扑(赌博),酒楼歌馆,直至四鼓后方静,而五鼓朝马将动,其有趁买早市者,复起开门。无论四时皆然”。
夜间小吃多逛街购物的人们走累了,口渴了,可以找个地方坐下来,吃点美食,喝碗饮料,除了昼夜迎客的酒楼茶坊,夜市上还有各种饮食小摊,叫卖各色美食。鹅鸭鸡兔、肚肺鳝鱼、包子鸡皮、腰肾鸡碎等应有尽有,好吃不贵,每样均不超过十五文钱。“
夜市上买的小吃随时节变化也各有不同,据《东京梦华录》记载,夏天有“麻腐、鸡皮麻饮、细粉素签、砂糖冰雪冷元子(丸子)、水晶皂儿、生淹水木瓜、砂糖绿豆甘草冰雪凉水、荔枝膏、咸菜、杏片、梅子姜”等;冬天有“盘兔、旋灸猪皮肉、野鸭肉、滴酥水晶鲙、煎夹子、猪脏”等滋补肉食。
大街有车担设浮铺,点茶汤以便游观之人;又有沿街头盘叫卖,又有担架子卖;“最是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西食面店,通宵买卖,交晓不绝。缘金吾(古时负责宵禁的官员)不禁,公私营干,夜食于此故也”;“冬月虽大雨雪,亦有夜市盘卖”。
文娱活动丰富
宋人的夜生活当然不仅仅是逛街、购物与吃喝,而且形成了一种独特而生动的夜市文化,瓦舍勾栏里有昼以继夜的文娱表演。
勾栏、瓦肆本是两个词,常连在一起说。瓦肆就是瓦子,也叫瓦市。一个瓦子会分成很多小场地,这个场地便是勾栏。
勾栏也许会让人联想起用绳子、木杆和布幔分隔开的小空间,但实际也不是那么统一。有的有瓦有顶,有的是露天的,有的有看台,有的里面只放一条条的凳子,有的干脆什么都没有,所有人就都挤着站着。反正是五花八门,各色人等粉墨登场。
在开封城里,你只管随便走,都能走到一个勾栏中去,想看什么都有。《东京梦华录》记载,在京瓦肆伎艺有小唱、嘌唱、傀儡、般杂剧、小说、讲史、散乐、影戏、弄虫蚁、诸宫调、说诨话、商谜、叫果子等内容。
这些内容都是人们喜闻乐见的,所以不管风雨寒暑,每天都是人挤人。还有的勾栏每天到五更,就有傀儡(木偶)小杂剧开场,去晚了就看不到,更是能聚集人气。
所谓小杂剧,特点就是表演人数少,故事以日常市井生活为主,轻松有趣,有点像现在的小品。
除了有小品,瓦子里还有人演习各种武术:甩鞭、练剑、飞刀、劈斧等。
说到参与娱乐活动,玩社团就是其中之一。
最有名的当然是齐云社。齐云社,齐云者,形容球踢得高入云霄,又因蹴鞠的形状也被叫作圆社。
历史上的齐云社,起源于南宋著名民间蹴鞠社团。这是一个相当专业的蹴鞠组织,是我国最早的单项运动协会,类似于今天的足球俱乐部,换句话说,它就是世界上最早的足球俱乐部。
作为宋朝最出名的足球俱乐部,齐云社主要举办足球赛,在集市和庙会活动中,身影活跃。
每一年,“齐云社”都要组织一届全国性的蹴鞠邀请赛,当时叫作“山岳正赛”,类似于今日的中国足球超级联赛。
而且,齐云社在很多城市都建立了连锁分社 ,一个人参加了齐云社,就可以到处跑码头,齐云社对他们进行技术考核,通过后即可以免费接待他们。
不过,想成为齐云社社员,还是要先交钱,“凡教弟子,备酒礼,办筵席礼物,赠与师父。”入社以后,规矩更多。
宋代这种民间俱乐部和社团十分发达。到南宋更是极盛。据记载,光是在临安,就有写诗词文赋的同文社、西湖诗社、律华社,练武术的射弓踏弩社、英略社,专事相扑摔跤的角社,演杂剧的绯绿社,说书的雄辩社,演皮影的绘革社,演木偶戏的傀儡社,建筑界同仁发起的台阁社,园艺师组建的奇花社,射箭爱好者创办的锦标社,等等。
理发师和刺青爱好者也不甘寂寞,分别成立梳剃社、锦绣社。阔太太和富家小姐们在家闲得无聊,就发起了斗宝会,她们都戴上各色珠翠珍宝首饰赴会,明为供佛,实为比阔。当时结社成风,连妓女都发起了她们自己的行业协会翠锦社。
所以说,生在宋朝的人,不管是什么身份、从事什么工作以及有什么业余爱好,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社团。
算卦摊子亦是夜市上的热闹所在,是宋朝夜市文化的一部分。《梦粱录》说:“大街更有夜市卖卦:蒋星堂、玉莲相、花字青、霄三命、玉壶五星、草窗五星、沈南天五星、简堂石鼓、野庵五星、泰来心、鉴三命。又有盘街卖卦人,如心鉴及甘罗次、北算子者。更有叫‘时运来时,买庄田,取老婆’卖卦者。这些卖卦的高人为了招徕顾客,都给自己的卦摊起了噱头十足的名号,什么“五星”“三命”“时运来时,买庄田,取老婆”之类,跟今日的广告词差不多。
更新于:1个月前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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